“我是长幼代言人,感恩母校我能行”——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来源:高先生 时间:2022-11-30 点击数:

为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将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招考信息等带入中学,提升我校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为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贡献宣传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是长幼代言人,感恩母校我能行”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实践主题

我是长幼代言人,感恩母校我能行

二、实践对象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大学生

三、实践内容

(一)走访母校

返回中学母校,拜访母校老师,汇报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成长感悟,介绍学校发展建设成果

(二)招生宣讲

返回中学母校,通过设立咨询摊点、宣讲会、座谈会、访谈咨询、下班级等形式,向母校师生开展招生宣讲,介绍自己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感受、成长经历、学校特色及优势等内容,吸引优质生源报读我校。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开展线上招生宣讲,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

(三)其他形式

返回生源地中学开展支教、新媒体宣传等有利于推广学校建设成果、提升学校知名度的活动。

四、参与方式

(一)组建队伍

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同一高中的学生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每个团队回访一所高中且每所高中仅限一支队伍回访。每支团队须有1名指导教师,队长1名,成员2—5人。实践队伍的每位成员的毕业高中应与队伍实际回访高中相同,队员须来自同一县市区。鼓励指导老师带队参与实地宣讲活动。

学院在提交最终报名队伍及名单前,可组织学院层面的竞选工作。学前教育学院须推荐3—5支队伍,艺术学院须推荐3—5支队伍,信息技术学院须推荐2—4支队伍。

(二)活动报名

自活动通知发布后,有意向的学生自愿组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与2022年12月7日前交至队长所在学院的该活动的负责老师处(学前教育学院李丹,艺术学院刘燕,信息技术学院李红菊)。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团队成员和团队活动方案审核后择优推荐相应数量的团队,将学院报名汇总表(附件2)和相应团队报名表于2022年12月9日以“学院名称+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命名发至1184349830@qq.com

(三)队伍审核

招生就业处审核学院推荐的各个队伍,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示最终实践团队,具体见相关公告。

(四)活动开展

确定为实践团队后,每支团队应及时联系中学母校,尽早确定具体活动方案并进入母校开展相关活动。

寒假回访前,招生就业处对审核通过的团队进行培训,培训形式为:各团队结合PPT展示、成员解说等形式述评本团队的活动方案,指导老师给出建议。

培训结束后,学校会发放回访中学母校基础物资,团队也可以根据回访需求,自行准备其他回访物资。若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进入中学校园的则可开展其他形式活动。

(五)活动总结

各实践团队开展完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后需撰写《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报告写作要求及格式模板见附件3),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上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处。各学院及时收齐学生实践报告,根据实践报告内容及团队社会实践实际表现按比例推荐优秀团队,将情况汇总至《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推优汇总表》(见附件4)。学院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将各队的社会实践报告及《推优汇总表》电子档打包以“学院名称+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及推优”命名发至1184349830@qq.com

六、奖励表彰

(一)优秀团队奖

本次活动设置优秀学生团队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团队不超过总数的20%、二等奖团队不超过30%、三等奖团队不超过30%。奖励标准:一等奖团队奖金1200元;二等奖团队奖金800元;三等奖团队奖金600元。

(二)优秀指导老师奖

学校为获得指导学生团队荣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照教学课时标准执行。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各团队填写)

附件2: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院报名汇总表(学院填报)

附件3:《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写作要求及格式模板

附件4:《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推优汇总表》(学院填报)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