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点位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信息公示区 |
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地址(实体门店)、经营项目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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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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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应公示食品原料进货来源、供餐单位、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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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贮存区 |
原料贮存 |
同一库房(货架)内食品和非食品,分区存放,标识明显;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以上)存放食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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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贮存位置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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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藏)设施有正确显示设施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或温度显示装置,内部温度符合规定。冷冻(藏)库使用防爆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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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有通风、防潮装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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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存放食品添加剂的专柜(位),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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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拆包后使用容器盛放的标明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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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未采购、贮存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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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质量 |
食品、食品添加剂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超过保质期、无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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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质、过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如实记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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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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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食品、.食品添加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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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区 |
粗加工与切配 |
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用途,分类清洗植物性、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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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容器和工用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使用后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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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洗净后使用(使用禽蛋前,清洗禽蛋外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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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操作区 |
场所及设施设备 |
备餐、制作现榨果蔬汁或果蔬拼盘、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预包装食品的拆封、装盘、调味挚具有相应的加工制作专区。(若此项检查结果为“否”,则“专用操作区”全项检查结果均为“零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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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区有明显的标识标明用途,并按标识用途使用专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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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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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 |
学校食堂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专用操作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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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专人加工制作、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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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消毒,使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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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专区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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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区 |
工具容器 |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表面清洁,加盖存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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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性、动物性、水产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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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按要求设置机械排风排汽及油烟过滤装置,有充足的自然釆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光源不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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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 |
未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亚硝酸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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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称量有“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未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按要求进行专册用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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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火锅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烹饪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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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 |
学校食堂对加工制作的每餐次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设备、容器、时间、重量等符合规定,并有留样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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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要求 |
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配有盖子并及时关闭,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未溢出存放容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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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清洗消毒区 |
清洗 |
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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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
釆用物理消毒的,消毒温度和时间符合相关要求;釆用化学消毒的,配有含氯等消毒剂和专用消毒水池,消毒液配制行为和消毒液浓度符合相关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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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保洁区 |
保洁要求 |
餐饮具表面光洁,无附着食物残渣等异物,无油渍、泡沫、异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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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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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整体要求 |
场所设置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场所,且布局合理,并保持许可条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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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数量充足、运转正常,并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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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餐饮服务场所各区域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源和活禽;地面、墙壁、天花板等无破损、无裂缝、无霉斑、无积水积垢;排水设施通畅,未设置其他管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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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符合要求,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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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
学校食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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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手部不洁等情形,未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前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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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安全 |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接触成品的用水宜加装净水装置,或使用煮沸后冷却的饮用水、预包装瓶(桶)装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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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 |
现场无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招牌、菜谱(含网络菜谱)中不含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不经营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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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保存区 |
文件与记录 |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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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具有相关合法资质,釆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齐全,具有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釆购禽畜肉类的,还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釆购猪肉的,还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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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工操作规程、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记录、晨检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半年一次)、餐饮具及工用具消毒记录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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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收运合同及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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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明厨亮灶 |
配合完成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统一监管平台建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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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
建立HACCP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导入标准化管理方案并且运行有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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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 |
定期自行开展食品检验检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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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责险 |
购买专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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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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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