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7-05-24 点击数:

各党支部: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党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了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学校建设、发展建功立业,学校党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先进党支部2个,在学校7个党支部中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21名,在我校正式党员教职工(含外聘)中评选。其中第一支部3名、第二支部3名、第三支部3名、第四支部3名、第五支部3名、第六支部2名、第七支部4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在学校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务专干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认真完成学校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

2、支委成员团结务实,支部党员有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3、在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中有计划、有措施、有特色、有实效,支部党员整体素质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示范班”有成效,党费收缴及时、足额。

4、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支部党员没有违纪违规情况。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勤奋敬业,注重实干,工作成绩显著。

3、有很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党内生活行为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支部活动。2016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2、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所分管或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能与时俱进,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以上各类评选遵循纪检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

三、评选、表彰办法

1、6月13日中午12:00前,各支部完成先进党支部申报、优秀共产党员的民主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

先进党支部评选:各支部对照评比条件,认真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向学校党委申报。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各支部召开党员会议,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并填写申报表(附件1)报学校党委进行审批。

2、6月16日前,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审批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4、在校园网、微信平台和宣传橱窗中举办专栏,宣传先进典型。

5、今年已经推选为上级党组织表彰对象的个人不重复推选。

四、评选要求

1、各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进行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积极推介好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和党员的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

中共长沙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