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数字化视音频资源制作的相关规定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2-03-11 点击数:

一、承接数字化视音频资源制作的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在其许可的范围内开展;

2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3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影响;

4、坚持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方向,宣扬学校优秀文化。


二、承接数字化视音频资源制作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音视频现场摄制和后期编辑、加工、存档以及网络发布;

2、负责学校重大会议的汇报PPT制作;

3、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宣传片、专题片的制作;

4、负责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的技术支持。


三、申报数字化视音频资源制作的基本流程

1、学校数字化视音频资源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门人员协助制作的,由活动组织部门申报,提交《申报表》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就必要性分析和具体需求进行技术评估,明确该任务是否能承接。若能承接,技术人员制定好工作进度安排表,将结果反馈给申报部门;若不能承接,则将评估意见反馈给申报部门。(注意:活动申报可参考往年活动工作内容和时长,一周以内的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长的基础上再提前1-2天申报,一周以上的的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长的基础上再提前1周申报。)

3、评估承接的任务,须将《申报表》提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管中层干部签署意见,二周以上的大型活动还须主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

4、申报部门将《申报表》交至技术人员留存,并进行工作衔接。

5、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建立台账,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表完成任务;

6、申报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