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五一”将至,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日常教育、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俭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师德师风,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
1.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或土特产品;
3.严禁收送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商品预付卡,以及通过快递等方式收受礼金礼品;
4.严禁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5.严禁通过虚列办公费、会议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或通过空白公函、虚假公函掩盖违规公款吃喝;
6.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严禁聚众赌博、酒驾醉驾、打架滋事以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8.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9.严禁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根据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教职工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学校纪检监察室进行报告,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报告实际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部门务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学校纪委将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各部门落实相关要求的传达教育、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审核:李慧中 阳艳波 刘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