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试行)

来源: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0-10-15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现就全市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固定党日时间

党支部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日时间可根据“七一”、支部成立纪念日等特殊日子确定,活动时间一般至少安排半天。基层党委对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作出统筹安排。

二、明确参与对象

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基层党委备案后,可以不参加。流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三、合理确定主题和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国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公开承诺、设岗定责、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集中交纳党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警示基地、扶贫联系点和党建信息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拓展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做好“支部主题党日+”文章。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基层党委要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党委委员每人至少要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

要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分领域建立主题党日示范点。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群、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离退休党支部可以适当简化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各级党委要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