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公共基础课部 来源:公共基础课部 时间:2025-03-05 点击数: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场馆范围与管理部门

1、体育场馆包括:篮球馆和羽毛球馆。其中,篮球馆包括室内篮球馆、室内乒乓球场、室内武术馆、室内健美操房、室内健身房、室内体操房等。羽毛球馆主要包括室内羽毛球馆和室内排球馆。

2、公共基础课部是活动场馆的职能管理和执行部门,全面负责活动场馆日常的使用与管理、设施与场地的维护保养、负责学生体育课、运动员训练、有关的体育比赛等事项。

二、场地使用规定

1、体育场馆是体育教学、科研、训练、比赛、体育教师备课和师生课外活动的专用场地,教学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进入体育馆,须穿干净的运动鞋或平底软球鞋,严禁穿硬底鞋和钉鞋进入。

3、自觉维持馆内卫生,禁止携带餐食、饮料入馆,严禁吸烟、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瓜皮果壳、乱丢空水瓶、废纸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4、运动锻炼人员原则上不带贵重物品入馆,须自行妥善保管好随带物品,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与体育场馆无关。

5、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严禁宠物进入体育馆;馆内严禁任何火种;严禁雨天把雨具带入馆内;严禁在墙面、地面、器材设备上刻画、涂写。

6、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移、拆卸馆内设施,不得对设施进行任何违章操作,导致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严禁乱挂标语和条幅,大型公共活动须挂宣传横幅的,标语内容按学校规定经宣传部审核方可悬挂。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标语或横幅。

8、因教学、训练、会议、文体活动等进入活动场馆的人员,须在组织者的带领下按规定的时间进入指定的场所。活动场馆工作人员在活动以后应及时清场,严禁闲杂人员无故滞留场内。

9、场馆使用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由相关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0、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严禁在馆内(包含场馆整体建筑)拍摄发布影视作品到公共平台。否则,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使用手续

1、体育场馆首先保障学校周一至周五的正常教学需求。

2、体育馆按照“教学优先”、“公务优先”、“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对活动场馆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体育场馆须经申请方可使用,统一走学校OA申请流程。严禁私自租赁、承包场馆,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其它事项

1、公共基础课部统筹各体育场馆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场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场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2、本办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体育馆具体开放时间安排表

体育馆开放时间表

日期

开放时间

备注

星期一

17:00—21:30


星期二

14:00—21:30


星期三

17:00—21:30


星期四

14:00—21:30


星期五

17:00—21:30


星期六

9:00—21:30


星期日

9:00—21:30


备注:

1、周一至周五,教学时间段不对外开放;

2、如有重大赛事活动,则当天暂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