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6年“五一”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守廉洁纪律,杜绝“节日腐败”。
节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
(二)严禁违规吃喝。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各类实物福利。
(五)严禁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旅游安排。严禁借培训、考察、调研、学术交流、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搞圈子文化等歪风邪气。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类小圈子、小团体活动,杜绝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七)严禁酒驾醉驾及参与违法活动。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八)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节日期间搞多头重复督查、随意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在民生保障、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九)严禁值班值守脱岗漏岗。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空岗漏岗,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应急响应高效。
(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格遵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要求,我校教职工操办婚礼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书面报告,并在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承诺履行情况;操办葬礼的,须在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书面报告实际办理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学院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基层监督作用,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学校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举报邮箱:csysgzjw@163.com。
【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审核:肖思源 阳艳波 刘建乐